近期,廣水天氣迅速升溫,前天小編還在穿厚外套,今天已經熱的只想穿短袖了,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和小編有一樣的感受。
除天氣升溫外,近期樓市的暖風頻吹。
3月1日,鄭州出臺19條樓市新政,打響“救市”第一槍
3月3日,青島即墨區“松綁”限售
3月4日,河北唐山推出公積金新政,二套首付比例降至3成
......
就在3月11日,又一重磅政策的出臺炸翻了天!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

這次劍指預售資金監管,新政對于購房者最擔心的“爛尾”一事可以說是下了狠手!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內容吧。
爛尾時代終結?!
重磅預售資金監管制度!
我們先來看一下《意見》的具體內容。
①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銀行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均納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應當全部存入監管賬戶。
其中重點監管資金是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以項目工程建設費用及一定比例的不可預見費為上限。
并且監管賬戶收取的房價款屬于重點監管資金的,不得用于支付其他借(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不得用于繳納土地價款、罰金、支付營銷費用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員工工資等。
②公開招投標確定預售資金監管商業銀行。
③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期限,自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后止。
④鼓勵各地通過加強社會綜合信用評價管理,強化評價結果共享應用,將重點監管資金額度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掛鉤,按照信用評價等級實施差異化管理。
也就是說,對于某些企業信用較差的房企,會加大資金監管額度來保障購房者的權益。
⑤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中標的商業銀行應當簽訂預售資金的三方監管協議,并通過附件方式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予以體現。
⑥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監管賬戶作為預售商品房房價款收款賬戶提供給購房人,不得向購房人提供非監管賬戶作為房價款收款賬戶。
貸款合同中應把監管賬戶作為到賬賬戶,貸款直接發放至監管銀行。
⑦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收到購房人出具的首付款全額存入監管賬戶憑證前,不得發放按揭貸款。
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將監管資金全部存入監管賬戶、以收取其他款項為名變相逃避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應根據監管協議約定,暫停項目商品房預售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并責令限期改正。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違規違約行為,記入房地產主管部門的企業信用信息檔案。
⑨商業銀行違反預售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未經所在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同意,擅自撥付重點監管資金的,應當負責追回資金,無法追回的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違反國家和本意見相關規定的,不能繼續作為監管銀行。
《意見》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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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后:
自1994年出臺的《房地產管理法》提出“商品房預售制度”商品房預售制成為中國新房交易的主要模式。
而這個制度的建立為解決當時中國住房供應短缺這一問題貢獻了重要力量。
雖然但是,隨之時代的發展,預售制度的弊端也不斷暴露。比如一旦房企發生資金鏈斷裂的問題,則旗下項目十之八九會爛尾。
而現在的購房者也不比以前,往往是掏空了六個口袋來買一套房子,也就是說一旦房子出現問題,對于購房者來說可能會是致命打擊!
就目前來說,雖然廣水并沒有直接明確提出要取消預售制,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現房銷售這股風,已經刮起來了!
本文部分信息來源于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