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費標準 | 適用情形 | 政策依據 |
| 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1、住宅類: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轉移登記(包括抵押權登記和轉移登記),申請辦理車庫、車位、儲藏室不動產登記、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 2、非住宅類:申請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及建設用地使用權。 |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 |
| 減半收取登記費(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 | 1、申請不動產異議登記的; 2、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予以減半收取的。 |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 稅【2019】45號 |
| 收取工本費(10元) | 1、依法向一個以上權利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的,自第二本證書起收取工本費; 2、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 3、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4、因不動產權屬證書丟失、損壞等原因申請補發、換發證書的。 |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 稅【2019】45號 |
| 免收登記費 (含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工本費) | 1、申請與房屋配套的車庫、車位、儲藏室等登記,不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 2、不動產權利人因姓名、名稱、身份證號碼發生變更,因行政區劃調整導致不動產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房屋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的; 3、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申請不動產登記的(小微企業需提供工信局的認定證明); 4、因不動產登記機構錯誤導致的更正登記; 5、查封登記、注銷登記、預告登記; 6、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農用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申請登記的; 7、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權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申請登記的,及相關抵押權、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 8、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國有農用地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生產,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或國有農用地使用權登記的; 9、因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導致土地、房屋等確權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的; 10、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權及其占用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申請登記的。 |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 稅【2019】45號 |
| 新進規進限企業 |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進規企業辦理不動產登記時,不動產登記部門免于或減半收取相關證件的登記費用;新進規企業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時,投資主體、經營場所不改變的按規定免收登記費。 | 隨政辦發【2019】19號 |
以上為不動產登記收費,其他收費如契稅、增值稅為稅務部門征收,房屋維修基金收房產管理部門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