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
1、房屋所有權:購房者對自己所購買的房屋是有所有權的,這里講的房屋所有權就是指擁有該房屋的人可以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損毀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
2、土地使用權:房屋所在的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個人業主只擁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則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購房者買房時就是購買的該土地的使用權,而土地使用權是有使用期限的,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限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筑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為40年。一般普通住宅是70年。

1、未辦產權證:由于現在購買的新房大部分都是期房,而很多購房者購買了房屋很久之后,房產證都沒有辦下來,這也算是房屋產權的一個問題。房主只有購房合同和發票,一直未辦理產權證,這類房產很可能因為開發商的問題,導致最終無法辦理產權證。這種情況購房者就要針對房屋的產權仔細查驗一番了,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繳納稅費而未辦理,還是房子存在其他問題,導致無法辦證。
2、產權交易受限: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購房者很有可能會遇到一些有產權,但是產權交易卻受到了限制的房子,如存在被抵押、涉訟、被列入拆遷范圍、土地使用權性質為集體或劃撥、屬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問題。如軍產、院(醫院)產的公房,這些跟單位掛鉤的房子必須經原產權單位蓋章后才能出讓,而大多數這樣的單位都不允許其職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3、小產權房:大家都說小產權房是沒有產權的房子,其實小產權房也是有產權證書,只不過不是國家頒發的產權證書,只是鄉鎮上頒發的產權證書,這種產權證書不能讓小產權房在市場上流通。購買小產權房的風險非常大,小產權房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子,買賣交易需經國家批準,征地開發,只有待土地性質由集體變為國有時,才能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房產交易。
4、存在承租人:很多購房者在購買房屋的時候都不會注意到房子目前的使用狀態,但事實上這一點很重要,特別是要看目前房子是否有出租給其他人居住。因為在同等條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備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購房者購買房屋的權利次于承租人,所以必須得到該承租人不購買房屋的書面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