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處置和充分利用閑置土地,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二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決定依法收回以下3宗閑置土地:
一、廣水市華茂置業有限公司,位于十里辦事處三合村,地塊編號:2014-09,面積63593平方米,用途為商業和住宅用地。
二、湖北廣水盛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位于駱店鎮平洑路西駱店鎮中 心小學北側,地塊編號:2014XZ11,面積6127.5平方米,用途為其他普通商品住宅。
三、付欣(廣水市傅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位于余店鎮雙園路,地塊編號:2013XZ22,面積20980平方米,用途為商業和住宅用地。
以上3宗閑置土地我市將在3個月內處置到位。
特此公告。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