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補貼申請程序
1、補貼時間:從2022年1月16日0點起至2023年1月15日24時止,以銷售合同簽訂時間和網簽備案時間同時滿足為準,凡是在2022年1月16日前簽訂的購房合同及2023年1月15日后備案的購房合同均不能享受購房補貼。
2、申報資料:
①申請購房補貼需提供繳納購房首付款發票、維修資金發票、商品房備案合同、在實施期限之內的個人銀行征信證明、銀行資金流水、交款票據、購房人身份證及銀行卡。
②申請契稅及水電、燃氣補貼的需同時提供契稅票據、2022年1月16日0時至2023年1月15日24時的商品房備案證明(由房產局窗口出具)。
③申請人才購房補貼的需提供服務期限證明、隨縣轄區無房證明、繳納購房首付款發票、維修資金發票、商品房備案合同、在實施期限之內的個人銀行征信證明、銀行資金流水、交款票據、購房人身份證及銀行卡。
3、審批程序:
①申報。購房人須持上述證件資料到隨縣政務服務中心房產局窗口申報購房補貼(以上證件資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2份)。
②初審。房產局窗口在查驗并核實購房人提供的申請購房補貼相關證件資料后進行初審,人才購房補貼與縣委人才辦聯合初審,初審完成后即退回購房人的身份證、銀行儲蓄卡等原件(留存復印件)。
③審批。每月底由住建局將上述資料匯總提交縣財政局進行復核批準,符合補貼條件的購房戶,自審批之日起一個月之內由縣財政將補貼資金通過房產局專用賬戶補貼到位。
購房戶子女入學申請
對在縣城區購買商品住房并需在縣城區入學的隨遷子女,憑住建局出具聯系函,附商品房備案證明及商品房備案合同到教育局申請就近入學。
其他要求:2023年1月15日24時前除符合以下條件外,一律禁止開發企業及個人以其他任何理由申請合同撤銷,已享受購房補貼的購房戶在合同撤銷前必須全額退還購房補貼,憑房產管理局開戶銀行退款憑證進行撤銷,撤銷合同需符合以下條件:
1、因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并經人民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解除合同,具有法院或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的。
2、因買受人死亡需要退房,具有死亡證明的。同時發生繼承或受遺贈的,需具有公證機關的公證文書。
3、因房屋質量存在重大問題需解除合同,具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鑒定報告的。
如發現開發企業提供虛假資料套取購房補貼的一律納入黑名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