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貸款
辦理要件:(以下所有要件在面談面簽《隨州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時需要核實原件)。
1、購房證明材料:待過戶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經房產部門備案登記的《存量房買賣合同》;首付證明( 銀行、支付寶、微信等交易流水);
2、身份證明:提供買賣雙方本人身份證及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
3、婚姻證明: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購房人(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有效婚姻證明。(1)借款人或購房人已婚的,出具結婚證;(2)借款人或購房人離異后單身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簽署《未婚聲明》;(3)借款人或購房人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未婚的,需簽署《未婚聲明》;
4、戶口簿:(1)購房人為借款人或配偶的,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復印件1份);(2)購房人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同一戶口簿;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門開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計劃生育證中任何一項證件予以認定;
5、收入證明:月收入以職工夫妻雙方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準。職工的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個人繳存者不以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認定其月收入。個人繳存者可據實申報收入,填寫《家庭收入申報承諾書》,并提供近6個月的收入銀行流水佐證;
6、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未滿18周歲)在內的住房情況(不需借款人提供,調用共享數據查詢);
7、個人信用報告: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權公積金中心查詢其個人信用報告;
8、銀行卡:借款人本人Ⅰ類銀行卡及售房人本人Ⅰ類銀行卡,且為同一銀行的銀行卡。
特別說明:
(1)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名下房產不能用做抵押。
(2)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所顯示的出生年月日須與身份證號碼信息應當一致。
(3)該業務類型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組合貸款。
(4)購房地應與繳存地或戶籍地一致。
辦理流程:一、借款人、中介公司向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
(一)借款人、中介公司提交下列資料到公積金中心申請,中介公司出具《房屋交易承諾函》。(1)買方身份證原件,賣方身份證復印件;(2)待過戶房屋《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3)售房人本人Ⅰ類銀行卡復印件;
(二)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現場勘查、評估公司預評估;
(三)借款人提交下列資料原件到公積金中心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關文書:(1)經房產部門登記備案的《存量房買賣合同》;(2)借款人、購房人、抵押人夫妻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借款人、購房人、抵押人離異后單身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3)1個月內查詢的借款人夫妻雙方《個人信用報告》;(4)借款人夫妻雙方收入證明;(5)借款人本人Ⅰ類銀行卡;(6)首付證明(銀行、支付寶、微信等交易流水);(7)預《評估報告》;公積金中心審批;
(四)公積金中心通知中介公司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五)借款人、中介公司向公積金中心提交過戶后的《不動產權證》、正式《評估報告》、增值稅發票、契稅發票原件;
(六)辦理抵押登記;
(七)貸款資金直接轉入售房人銀行帳戶。
二、借款人直接向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
(一)買方提交下列資料到公積金中心申請,現場出具《房屋交易承諾書》。(1)買方身份證原件,賣方身份證復印件;(2)待過戶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3)售房人本人Ⅰ類銀行卡復印件;
(二)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現場勘查、評估公司預評估。買賣雙方到房產部門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
(三)借款人提交下列資料原件到公積金中心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關文書:(1)經房產部門登記備案的《存量房買賣合同》;(2)借款人、購房人、抵押人夫妻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借款人、購房人、抵押人離異后單身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3)1個月內查詢的借款人夫妻雙方《個人信用報告》;(4)借款人夫妻雙方收入證明;(5)借款人本人Ⅰ類銀行卡;(6)首付證明(銀行、支付寶、微信等交易流水);(7)預《評估報告》;公積金中心審批;
(四)公積金中心出具《貸款告知函》并通知買賣雙方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五)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提交過戶后的《不動產權證》、正式《評估報告》、增值稅發票、契稅發票原件。
(六)辦理抵押登記;
(七)貸款資金直接轉入售房人銀行帳戶。
注:持《不動產權證》的抵押人,可直接在“中心”營業部辦理不動產登記(抵押權)。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3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特殊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