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全省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完善住房供給體系,加強需求側管理,提升監管服務水平,促進房地產市場逐步走向“價格合理、供求平衡、風險可控、預期平穩”的健康發展狀態。
一、加強和改進房地產市場調控
1.制定“一城一策”方案。穩妥實施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方案,防范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城市主體責任,武漢市要加快制定實施“一城一策”方案,其他市州要編制住房發展規劃。
2.建立調控考核機制。省住建廳按照住建部的工作安排,制定房地產市場調控考核辦法,建立房地產市場評價指標體系,對各市、州房地產市場調控情況進行月統計、季評價、年考核,指導各地對下一年度調控方案進行評估和完善。各市、州要對所轄縣市房地產調控工作進行評價考核。
3.建立市場監測平臺。省住建廳建立全省房地產市場大數據分析平臺,成立監測分析專班,動態監測各地網簽、房價、租金、庫存、投資、土地、信貸、稅收等數據,作為指導各地制定調控方案、開展調控評價考核的依據。各市、州、縣要全面實現房地產交易合同網簽數據向省平臺自動傳輸,定期會商共享土地、金融等信息,提升市場監測分析水平。
4.建立信息發布平臺。各市、州、縣要認真落實房地產市場信息定期發布制度,每月15日發布供應、交易、庫存等信息,強化輿論引導和預期管理。引導行業協會建立市場信息發布平臺,按地區、月度發布市場信息、政策動態、分析研判,為企業投資、居民購房提供服務。
二、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1.推進住房租賃試點。武漢、襄陽、宜昌、十堰等試點城市繼續抓好住房租賃試點工作,完善配套政策,推進項目落地。有條件的城市要將自持型租賃住房納入住房發展規劃,大力盤活單位自用土地、工業園區土地、城中村改造產業用地等建設租賃住房,積極推行國有企業建設、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運營的發展模式,降低建設成本,提升運營效率。
2.完善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省住建廳建設完善全省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實現對全省住房租賃企業、掛牌、成交、價格等信息的監測分析。各市、州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要與省廳平臺全面對接、數據共享,提供住房租賃企業備案、合同網簽、房源核驗等服務。
3.規范租賃市場行為。省住建廳研究制定加強全省住房租賃市場監測監管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各市、州要對住房租賃企業實行備案管理,推行《湖北省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和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制度,推進建立區域住房租賃價格監測發布制度,明確當地低人均租住面積、每間房屋居住人數,引導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維護租住安全。
三、完善房地產市場監管制度
1.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各地要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嚴肅查處捂盤惜售、炒買炒賣、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妥善化解房地產領域矛盾糾紛和社會不穩定風險,針對行業發展突出問題制定相關監管措施。
2.建立房地產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省住建廳研究制定全省房地產企業信用管理辦法、信用信息記錄和評價實施辦法,推進建立房地產企業信用管理平臺。各市、州要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對房地產企業采取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將嚴重失信企業納入“黑名單”管理。
3.建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監測監管制度。省住建廳研究制定全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監測監管辦法,推廣使用全省房屋征收補償管理信息平臺。各市、州要加強征收計劃、征收實施單位、補償協議等的動態監測監管,并實現與省廳平臺對接和數據共享。
四、提升物業服務和管理水平
1.規范物業服務管理。省住建廳報請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強全省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管理的通知》。各市、州要制定實施方案,建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統籌協調,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三方聯動,各職能部門行政執法進小區全覆蓋,各專業經營單位履責到位的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綜合管理體系。
2.制定物業服務標準。省住建廳研究制定全省物業服務規范和等級標準,為物業服務市場競爭選聘、提升服務、完善定價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